12月30日,记者从海口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公立医疗机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该委制定了海口市公立医疗机构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据悉,该标准已经报海口市政府批准,自年2月10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海发改物价〔〕号)附件六、附件七和《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海发改规字〔〕2号)附件六、附件七同时废止。
据了解,新标准包含公立医疗机构就诊者车辆收费标准和公立医疗机构非就诊者车辆收费标准(见图片)。公立医疗机构就诊者车辆包括:当日就诊人员的车辆、住院病人住院期间陪护人员车辆。新标准规定,对进入公立医疗机构的燃油汽车停放不超过20分钟(含)、新能源汽车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各公立医疗机构的停车设施管理引入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科学区别就诊者和非就诊者车辆;凡无法区别就诊者和非就诊者车辆的公立医疗机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就诊者车辆停放的收费标准执行。(记者钟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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