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江西)米业有限公司
劳务外包项目招标书
本招标书由招标人自行编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一、项目名称:中粮(江西)米业有限公司劳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温圳镇
三、项目单位:中粮(江西)米业有限公司
四、项目期间:年5月1日——年4月30日
五、劳务外包范围
(一)生产部
1、各车间成品、副产品、原料米(返机米)的打包、码包及贴标等相关工作。
2、各车间清洁、辅料添加及吨袋捆扎等辅助性工作。
3、各车间设备及电气维护外协外包等。
(二)储运部
1、原粮、成品、副产品及其他物资的装卸搬运工作。
2、原粮下料。
3、指定场所、设备及工具的清理和清洁。
4、内部转运、装载机及叉车驾驶。
(三)综合部:
1、厂区及物流通道的卫生清洁,完成厂区内公共区域需要完成和落实的其他临时性清洁任务。
2、厂区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车辆信息录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参与消防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
六、劳务外包单位资质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贰佰万元。
(二)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场地。
(三)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具备完整的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及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产品直接接触的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五)具备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拥有足够的人员储备,能够按时、按量完成招标方的工作任务。
七、澄清事项
(一)投标方人员的住宿、就餐、养老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治安及劳保福利等问题由投标方公司自行解决,与招标方无任何关系。
(二)投标方日常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劳保用品等各种用品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只需承担协议期内的劳务承包费用。
(三)投标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统一标识或制服,并安排相应管理人员进驻招标方现场,配合招标方日常工作安排。
(四)投标方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标方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绝对禁止进入及动用与基本工作无关的区域及物品。
(五)投标方的工作人员男性不得超过60岁,女性不得超过55岁。涉及特种作业的,应办理特种作业资格证。
八、投标报价
1、投标人按本招标书中的要求,经现场测看后,在招标方现行价格基础上自定报价(附件一、附件二),取小数点后一位,报价单中应该有成本分析、人员安排表等详细信息。
2、以上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伙食费、材料、机器损耗、税金、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
3、投标方应于投标书递交前,向招标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投标方中标后因任何原因,不与招标方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扣除;投标方中标后,与招标方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方另行缴纳;投标方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方。
4、开户行:中国银行进贤支行、账号:,汇款需以到账为准。
九、付款方式
招标方各项目均按计件方式结算,即按照合同中明确的各项目单价乘以当月各项目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劳务费。每月15日经考核合格后支付上月劳务费。
十、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1、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以往劳务外包项目业绩证明及项目发包方评价、有关证书;
3、报价单(指各项目承包含税价,税率应另行标注说明,并注明是增值税专票或普票,因国家政策变化,应调整含税价格);
4、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工作细则、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等;
5、现有人员人数及花名册;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劳务外包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核心骨干劳务人员月度保留率不低于90%、补充人员到岗最长时限(当要求乙方增减外包服务人数小于5人(含5人)的,甲方应提前0.5天告知乙方,乙方确保在0.5天内提供相应人数上岗;当要求乙方增减外包服务人数大于5人小于10人(含10人)的,甲方应提前1天告知乙方,乙方确保在1天内提供相应人数上岗;当要求乙方增减外包服务人数大于10人的,甲方应提前3天告知乙方,乙方确保在3天内提供相应人数上岗)、违规违纪以及因人员调配不及时影响招标方生产经营的处罚标准。
十一、投标文件的要求和份数
1、投标书应有正副本各壹本份,必须密封投递,在密封处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投标书封面需注明“正本”、“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加盖骑缝章(公章)。
3、投标报价单、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4、投标书用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成册,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5、投标书密封后在年4月22日中午12点前内送到中粮(江西)米业财务部高莹处(-),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逾期不送达者及未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开标及评标
(一)本次招标采取评标方式,原则上在收到标书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展开评标工作。
(二)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小组。
(三)评标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1.投标方报价(70%)
2.投标方以往项目管理经验及业绩情况(10%)
3.劳务外包承诺(5%,如无法达到招标方最低要求,则认定为废标)
4.投标方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范性(10%)
5.投标方资质(5%,如资质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则认定为废标)
(四)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及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首先以得分由高自低进行排序,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再由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如排序靠前的投标人放弃,则按得分高低向下顺延。
(五)如报价分项目中,出现两个投标单位价格各有高低的情况,则由招标方根据测算结果,分别确定每个分项目的中标单位。
(六)如投标单位预计总价差异在10%以内,则招标方可以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第二中标人,由第一中标人优先承接劳务外包业务,如第一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则由第二中标人继续负责劳务外包业务,第一中标人与第二中标人之间的价格差额由第一中标人支付给第二中标人。
(七)出于成本控制考虑,如投标价格高出发包方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发包方有权宣布流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无效的情况
1、投标文件未封口、封口不严或封口处未加盖公章。
2、投标方资质过期或不符合要求。
3、经核实,投标方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标的。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十四、其它
1.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2.中标单位须在合同订立起10天内将劳务人员按要求到位正常运作。
3.投标方在收到招标书后,应认真审阅,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书后3天内,将需要明确的问题书面送达。
4.招标书(文件)、中标方的投标书及其承诺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合同组成文件。
5.中标方需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方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人民币:0元),中标方在承包期内如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存在未处理完毕的工伤事宜以及其他造成招标方经济损失的事项,由招标方自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扣除的,自劳务费中扣除),余额退还中标方;无上述情况的,承包期结束后,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中标方。
十五、投标方违章处理规定:
1、投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招标方的处罚制度给予处理。
2、如因工作失误、人员不足而造成招标方经济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投标方必须接受招标方产品质量、效率、安全等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招标方有权开具处罚通知书给投标方,罚款将从劳务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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