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晚,四川宜宾一辆共享汽车撞坏隔离栏后又撞上一辆私家车。被撞私家车上有一对夫妇和其1岁女儿。其中,妻子熊女士断了10多根肋骨,女儿断了1根骨头。熊女士称医疗费高达8万,至今无人支付。她还称,肇事男子的父亲曾诧异道:“我儿子居然会开车?”共享汽车能否把控驾驶人准驾资格?有宜宾市民对此表示担忧。
随着共享经济的来临,目前很多你能想到的,你不能想到的,都可以成为共享。比如外出旅游需要一个单反相机,但是购买一个单反相机最便宜也得成千上万,但是你去可以租用,每天也就百把块钱!从自行车、汽车、手机、电脑等等,甚至衣服都可以共享。
共享经济的来临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民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也避免资源的浪费。但是由于共享经济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因此各方面管理还是相对欠缺的。特别对于一些共享自行车和汽车,由于在道路上行驶,安全性相对比较低,但是各种保障又不是非常健全。
无论是共享汽车还是自行车还是各种共享,作为企业始终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第一。因此在购买各种保险可能会参照下限,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保险赔金额达不到要求!那么承担责任的可能大部分就司机了,对于个体而言这种成熟能力也是有所限制的,因此就会导致双方甚至三方的矛盾。
在共享经济带来便利的同时,更需要加强这方面的规范,诸如共享汽车限定最低投保额度,规范相关责任。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事故也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只有明确相关责任和权限,对各方行为进行规范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体验共享经济带来的实际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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