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解除
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疫情总体形势可控并进入收尾阶段。为尽快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依据大连市防指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有序开放部分公共服务
自年4月11日零时起,城区公共交通车辆恢复正常运营;
全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线路客运车辆恢复正常运营;
全市餐饮行业经营场所恢复堂食经营服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科学有序恢复医疗服务。
二、有序恢复出行
1.市民离瓦无需提供出行证明和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建议市民离瓦时根据目的地要求,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域外来(返)瓦人员须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推荐应用“来连人员自主报备”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