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张北每经编辑:段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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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一则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即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提到,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北京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将免征车辆购置税。挂车自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事实上,财政部早在年12月就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该《公告》明确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同时,相关部门还明确了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要求,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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