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已经来临
你的生活将发生哪些变化呢?
快来看看吧
首先
来看几条重磅消息
7月1日起
关中实施“国六”标准
自7月1日起,关中地区(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6-)6a阶段标准要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汽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6a阶段标准要求。
小提示:
7月1日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一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西安将停止
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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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
7月1日起开始受理
6月2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全面停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审核,同时开展共有产权房购房资格审核。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通知明确,自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限价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
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实行轮候与摇号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购房资格批准时间顺序,建立保障家庭轮候库并向社会公开。轮候家庭按照轮候顺序自主报名参加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签订购房合同后,退出轮候库。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自年7月1日起,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工作。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平稳过渡。街办、社区及人才交流中心等受理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停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受理,并将已受理的申请家庭信息及时录入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
这些费用要省啦!
买车成本将降低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将于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定税率为10%。新政中最大的变化是执行后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即裸车成交价,同时明确,地铁、轻轨、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手机流量费要降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精准降费”,推动基础电信企业面向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最大折扣基础通信资费优惠,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降低15%,内地与港澳地区间流量漫游费降低30%,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以上。
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将要降低
从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等的范围,降低因私普通护照等出入境证照、部分商标注册及电力、车联网等占用无线电频率收费标准,并要求必须有明显降费,比如车库、车位等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元降为80元,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元降为元。
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自年7月1日起下调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本次调价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4.75分和3.17分。
工资要有变化啦!
公积金余额增加
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年7月至年6月。
1
缴存基数
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
2
工资标准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最低工资元/月;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最低工资元/月。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最低工资参照元/月执行。
3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西安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新规
小区等建筑物命名
不合规的要更名
自年7月1日起施行,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建筑物名称的命名、更名、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此办法。凡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第七条规范的建筑物名称,应予以更名。这个不只是有小区,还有其他建筑物也要符合要求。
大病保险待遇提高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小区不得以入住率低停止供暖
年7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60%以上时,供热企业应予以集中供热;对于老旧居民小区,集中供热企业不得以入住率低等为由不予供热。供暖费不得与水、电、停车、物业费等捆绑。用户投诉室温不达标供热企业或物业公司应在12小时内回应。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入诚信体系
《西安市旅游条例》自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有在历史文化街区应设置标牌、旅行社必须按照电子行程单提供服务、应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并且将会从旅游信用记录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两个方面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
交通出行
公交调整
7月1日起,长安客运部分线路调整
路并入高校2号线,改为樊家十字-西安翻译学院-翠华山;
路缩短为樊家十字-库峪,线路序号改为4-33路;
路缩短为建大草堂校区-杜城公交调度站,线路序号改为4-31路;
路缩短为东大汽车站-樱花广场,线路序号改为4-32路。
铁路调整
7月10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首次开行西安北-昆明南(高速动车组列车1对)新、增西安北至温州南高速动车组列车1对,西安北至太原南动车组列车3对,西安北至张掖西、兰州西至西安北动车组列车1对。新增西安开往成都、重庆、天水、嘉峪关等省外热门旅游城市的高峰线动车组列车10对,管内高峰线11.5对。
新开航线
7月1日新开乌鲁木齐-喀纳斯-西安、静冈、大阪航线。
航班时间如下:
ETC车辆通行费将更优惠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从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
温馨提示
西安市车管所南搬迁
7月1日起正常办公,新办公地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雁环中路西姜欣居北区8号楼(公交、、路车雁环中路东仪路口站下车)原办公电话保持不变。
西安市车管所南区分所定于年6月26日至6月28日进行搬迁,搬迁期间停止办公(26日至28日已预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的学员仍在原址照常考试),办公电话无法正常接听。
西安交警高速大队违章处理窗口搬迁
因工作需要,西安交警高速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将于6月28日进行搬迁,因搬迁相关设备和网络调试,搬迁当天停止办公。
来源:西安晚报陕西音乐广播
编辑:小白喵丨校对:米多
审核: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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