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八十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了近期浙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自12月13日16时,到今天16时,浙江宁波、绍兴、杭州三地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3例(其中,宁波4例、绍兴38例、杭州1例)。无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自12月5日以来,到今天16时,浙江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不包括转为确诊病例的数量,下同)。其中,宁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5例;绍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杭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9例。
全省已累计排查密接者人,次密接者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三地已累计开展核酸采检.32万人份,已出结果.04万人份,除上述感染者外,其他均为阴性。
全省已累计纳入隔离管控人,其中集中隔离人,居家健康观察人,日常健康监测人。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赴疫情发生地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下一步,浙江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严从紧、落细落实,全力以赴以最快速度遏制疫情蔓延扩散。
强化区域协查,
进一步落实管控闭环
疫情发生地区要及时推送并追踪跟进相关信息,实现密接、次密接人员信息及管控情况动态闭环,坚决杜绝疫情外溢。严格管控时限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应隔尽隔”并确保一一销号。织密社区主动发现网格,发挥小区物业、业委会等作用,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全面掌握人员流动信息,第一时间发现风险人员,最大程度管住人、管好人。
强化“哨点”监测,
进一步加强主动发现
加强发热门诊(诊室)管理,规范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信息登记、留观、核酸检测、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疫情发生地应适当增加对医疗机构、口岸、隔离场所、涉冷链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同时对学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核酸检测。
强化网格管理,
进一步落细智控举措
封控区社区要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的平台和手段,建立“五本台账”,包括:实住人员台账、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登记台账、实住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台账、驻点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台账、卡口出入人员登记台账,全面加强网格化管理。未发生疫情地区可以参照建立相关台账,提高疫情防控网格化智治水平。
强化“应战意识”,
进一步加强隔离场所储备
调动所有可利用资源,提升隔离场所和配套人员物资储备,确保全省各县(市、区)每万人口不少于20间。要以设区市为单位,梳理在1天、2天、3天内能完成改造的隔离场所数和床位数,做到底数清、储备足。每一个储备场所都要提前成立专班、提前培训人员;已使用的集中隔离场所要规范做好防控消毒、健康观察、人员转运等各项工作,杜绝人员发生交叉感染。
强化服务保障,
进一步做好人文关怀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好物资保障、医疗救治、特殊药品供应、核酸采样、心理干预、宣传引导等工作。积极做好患者救治工作,确保每一个患者都能得到精心救治。同时,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支持和激励他们全身心投入到抗疫战斗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平安健康指数。
发布会现场,发布人就媒体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
近期浙江疫情形势非常严峻,像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办公楼、校园等一些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非常重要。怎样去做好这些场所的消杀工作?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健所副所长陆烨:首先,新冠病毒通过外环境传染人是需要具备一定的病毒数量,同时也取决于环境的温度和湿度,最重要的是需要一定的接触时间才有可能造成感染。所以提倡的开窗通风就是尽快稀释掉室内环境中病毒的感染数量,排到室外的病毒很容易死亡。因此没必要在室外进行大规模的消毒,无效且浪费有限的资源。
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办公场所、学校等室内区域,现阶段保证温度的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可以添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空气消毒设备。对于运行中的空调通风系统每周应对滤网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道进行清洁。同时增加卫生间和地下室、电梯间的排风量。
其次,对于上述场所的整体环境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入口处和卫生间设置足够的消毒设备,倡导公众做好手卫生和消毒。对于室内环境物体表面建议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对于卫生间以及电梯间这类的密闭狭小的空间,以及自动扶梯扶手、门把手、公共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娱乐设施、教室内课桌椅、教具等经常手触摸的部位应重点进行消毒并增加消毒频次。
消毒剂推荐使用含有效氯mg/L的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mg/L的复合季铵盐的消毒产品,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所有清洁消毒用的用具在使用完毕后进行消毒处理,妥善保管。对于公共餐厅、食堂用餐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并及时做好生活垃圾的转运处理。
最后,近期应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转运车辆的消毒频次。
如果上述环境中出现有新冠病例或疑似者出现过的场所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终末消毒。相信只要做好有效的清洁消毒,人人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公共场所一定是安全的。
秋冬季是呼吸道疾病多发季,而且目前正赶上省内疫情反弹。浙江院感防控方面是否得到足够的重视,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当前浙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广大医务人员闻令而动,全力以赴,日以继夜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省卫生健康委也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主要有两方面重点举措:
第一方面,持续守好三道防线。
医院大门防线。继续做好查码、测温、监督戴口罩工作。
守好门诊防线。大力推动预检分诊,强化高危病人发现,强化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及时发现传染源。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减少人员聚集。
守好住院防线。坚持先核酸检测后住院制度,确保住院病人能够得到安全筛查。对急诊患者设置过渡病房,在做好防护情况下积极开展救治,降低院感风险。
第二方面,强化三类人员管理。
加强病人管理。明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必须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对所有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日检日清,其他患者必要时开展核酸检测。患者住院非必要不出病区,出病区确保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陪护人员管理。原则上非必需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安排固定陪护人员1名并落实核酸检测,加强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陪护人员同样实行非必要不出病区制度,出病区确保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医院工作人员管理。将安保、保洁、实医院员工一体化管理,开展员工健康管理,落实2天1次核酸检测及员工外出审批管理制度。落实“两员两监督一巡查”工作制度,增强院感防护监督力量,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标准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最后,因疫情防控需要,给广大公众看病就医带来一定不便,在此也请大家给予充分理解支持配合,一起齐心协力,共度时艰!
本轮病例溯源检测为“德尔塔”变异株,可以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传播以及气溶胶传播。个人如何做到科学防护消毒?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健所副所长陆烨:目前针对新冠病毒最有效的防护就是接种新冠疫苗,加上良好健康生活方式和科学消毒可以有效地切断传播途径。
一方面,现有的科学证据表明,目前符合医用级别的卫生消毒剂无论对哪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灭活都是有效的。对公众消费者来说选用消毒产品主要看外包装是否标明“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号”这几个字,这样的消毒产品就可以安全使用,并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就可以达到效果。
另一方面,由于新冠病毒可以通过空气传播和飞沫以及由于手的接触导致的传播。消毒方式也可以分为空气消毒、环境物体表面消毒和手消毒,也就是要知道你的敌人在哪里,在空气中还是在物体表面上或手上。
消毒产品标识具有空气消毒功能的消毒剂能悬浮在空气中一定时间从而灭活空气中的病毒,比如二氧化氯、过氧化氢,严禁使用酒精对空气进行消毒。
标识物体表面消毒功能的消毒剂就能对掉落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病毒进行灭活,比如含氯消毒剂、酒精、复合季铵盐,需要以擦拭或喷洒的方式进行。
对于手消毒剂推荐选择含酒精类和季铵盐类消毒剂,需要对手的每一寸皮肤进行有效接触,这就是为什么推荐使用“六步法”洗手消毒的道理。对于餐饮具消毒,建议使用高温煮沸或者蒸汽消毒,耐高温衣物可选择热力洗涤,勤晒衣被。
当然无论哪种消毒方式作用完毕后,功效也就降低了,也存在着消毒因子残留的问题。所以化学消毒剂不可对人喷洒,更不可对食物进行直接喷洒。回到家后只需要将衣物和鞋帽更换至指定区域,清洗双手即可。
最后,外出时需要佩戴口罩,口罩可以让你和别人在近距离之间建立一道呼吸道保护性屏障,保护自己免被传染,也避免自己口腔或鼻腔内的微生物去污染别人。公众外出推荐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进入公共场所的室内时,特别是医疗机构内佩戴过的口罩建议一次性使用,佩戴时应注意口和鼻的完全遮挡,通过鼻夹调整口罩的密合度。佩戴口罩前后请注意手卫生,使用过程中如果需要调整口罩位置,要使用绑带调整,不可直接用手接触口罩的正面。当感觉口罩破损、呼吸不畅时或者发现口罩被水湿透时,应选择在周围无人情况下及时更换新口罩。口罩使用完毕后应丢弃在指定垃圾箱内,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12月14日疫情风险等级提醒
12月13日0—24时,湖州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12月13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
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截至12月14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疫情风险等级划分情况详情见下表(新增或新调整的区域已标蓝色):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截至12月14日)
注:(1)如未明确健康管理措施追溯期的,从公布期起往前追溯14天。对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在对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人员进行排查时,如发现有新冠肺炎相应临床症状或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可升级为“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在第1、3、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2)“14+7”健康管理措施: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落实“双采双检”;对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居家健康观察。对婴幼儿、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经当地疫情防控办审核后可改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2+14”健康管理:即入德清时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3、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疫情防控提示
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14+7+7”的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入境人员结束健康管理措施后如出现新冠肺炎相关表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应及时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结束健康管理。
其他温馨提醒
请按照德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第9号《德清县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要求,做到非必要不远行、严格控制会议活动、严格控制聚会活动、严格管理文娱活动、严格公共及重点场所管理、加强疫苗接种、做好自我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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