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3号)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畅通物流运输渠道,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省实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开发并启用了《贵州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线上办理系统”,现就《通行证》线上办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通行证》办理范围
适用于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以及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一些重要的生产物资的运输保畅,可根据辖区内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实际需求,适当拓展《通行证》的使用范围。不作为减免收费公路通行费依据。
二、《通行证》申办流程
(一)《通行证》申请
1.需办理《通行证》的收发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运输物资类别,通过“贵州省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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