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我们是“弱势群体”,偶尔不守规则闯红灯、逆行或者在机动车道上发生交通事故理应得到一定赔偿!
道路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
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
错!非机动车违法肇事必担责!
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6月19日,曹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经省道顾高法庭路口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曹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监控画面显示,当日16时27分,事发路口南北方向为红色信号灯,但是面对红灯,曹某选择无视并继续往前直行,此时一辆小轿车在路口东西向正常绿灯直行……“砰”的一声,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曹某连人带车滚落在地面上,而曹某的头盔“戴而未系”瞬间飞出……
经调查认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曹某系闯红灯通行
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型汽车驾驶人无责任
这也意味着
曹某不仅要承担自己受伤的医疗费及电动自行车的维修费
还要赔偿轿车的修理费
蜀黍提醒
与汽车相比,非机动车没有金属外壳保护,两者之间发生事故,受伤更重的一定是非机动车一方。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灯,不与汽车抢行!
其实,任何时候
安全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不是谁弱谁有理
再看看下面这组
电动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
负全责的真实案例
过马路时一定要遵守法规
别再心存侥幸啦!
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前,
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系紧卡扣
日常出行过程中
请时刻谨记
走非机动车道
遵守各行其道原则,骑行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逗留。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识盲区,避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许多对盲区不甚了解的人总是抱持着“车能看见我”“车会礼让我”的想法,即使大型车辆在侧也试图抢行,结果往往伤亡惨重。
被看见,更安全
夜间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在车尾及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反光标识。
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
电动自行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
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来源: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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