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全国医疗机构典型火灾案例:
案例一
年4月18日12时50分,北京市丰台区靛厂新村医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
案例二
年1月8日0时27分许,衡阳市石鼓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过火面积约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5万元。医院三楼7号房间吊顶内电气线路故障引燃绝缘层、木龙骨等可燃物,造成火灾。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屋顶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着火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且吊顶空间整体贯通,加剧火势蔓延并猛烈燃烧,造成吊顶垮塌。
案例三
年5月11日21时36分,西湖区文三路号2楼钱塘医疗门诊部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死亡,17人受伤。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火灾风险
一是随着医疗需求增多,各种高精尖医疗仪器、易燃易爆试剂的使用不断增加,使防火安全管理的专业性增强、难度增加,一旦使用、维护和管理不善,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医院服务对象多为外来人员,流动性大,对场所的火灾危险性认知不足,不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情况,特别是住院患者大多行动不便,自救逃生能力差,引发火灾及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增加。
医院的老旧建筑普遍较多,电气线路老化现象比较突出;医院“边改造、边使用”,施工中大量使用电焊作业且用电负荷大,施工现场堆放大量可燃物,埋下消防安全隐患。
医院安全出口被锁闭、疏散楼梯及通道内堆放杂物;医院在走道内加设床位,严重堵塞通道;医院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不足,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
医院的消防车道被占用,用于停放社会车辆等,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
工作建议
一是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医院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二是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和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三是落实消防投入专项资金,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四是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严格火源控制。
五是建筑内的供用电线路应根据国家电气技术标准,采取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措施,并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开关。
六是保持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外墙设置防盗铁栅栏一律拆除,居住类场所确需安装的,应设置长宽净尺寸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口,并设置缓降器、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
七是切实加强医护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员工教育课程,培养其消防安全意识。
医院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应急疏散预案,并适时进行疏散逃生演练。
公民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12月22日
原标题:《湛江消防发布医疗机构火灾风险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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