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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电动客车

来源:医疗车辆 时间:20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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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电动客车电气牵引系统采购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项目概况: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南起子牙产业园,途经团泊新城和精武镇,最终与5号线京华路站接轨。将团泊新城西区引入天津市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络,可引领团泊新城及静海区快速发展。本工程途经静海和西青两个行政区,主要沿团泊大道和荣华道路中敷设,线路全长约13.4km,其中高架段长约11.28km,路基段长约1.38km,地下段长约0.74km。共设车站3座,均为高架站,分别为国际医学城站、团泊西站和精武镇站,平均站间距为4.34km。其中最大站间距6.5km,位于团泊西站至精武镇站区间,最小站间距2.9km,位于国际医学城站至团泊西站区间。本工程控制中心位于华苑综合控制中心内,利用5号线梨园头车辆段进行初近期车辆运用及检修作业。本线区间正线最大坡度25‰、困难条件下不大于30‰,最小曲线半径m。5号线区间正线最大坡度30‰、辅助线35‰,最小曲线半径m。采用市域B型电动客车,车辆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以上条件。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全线初期配车数为10列/42辆,其中3辆编组共6列,编组方式为2动1拖;6辆编组共4列,编组方式为4动2拖,计划年6月1日开通初期运营。本次招标采购电动客车10列/42辆。样车经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生产。车辆的交货进度满足交货进度表的要求,首列样车的交货日期为年6月底,牵引系统首列车部件应于年3月底前交付,牵引系统的交货期应满足后续列车的生产需求,计划年6月1日开通初期运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分段、甩站开通、工期滞后等情况下,先期开通线路运营后对后续开通线路系统调试的影响和困难,设置适当的接口,确保各段开通目标的实现。投标人充分考虑分段开通等需要配合重新开展部分试验的可能,投标报价中已包含。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津发改许可46号文件。2、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编号:-SYTL招标项目名称: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电动客车电气牵引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天津市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备注1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电动客车电气牵引系统1套10列(共42辆)电动客车电气牵引系统,(含辅助电源系统、VVVF逆变器及其控制装置等,不含齿轮箱和联轴节、列车网络控制及监视系统、电气连接器(低压部分)、受电弓等),合同货物总价不少于5%的备品备件(含易损易耗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整电动客车电气牵引系统的制造技术以及相应的生产能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2近五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该项目业绩须以近五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与最终用户(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或车辆制造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证明,若为与车辆制造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则另需最终用户(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出具的用户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01-29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02-10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A。招标文件售价:¥/其他说明: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如遇疫情,可将上述文件及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tjcgzx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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