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6月22日讯(记者卜岚)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为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可于7月1日前反馈至省发改委。《办法》拟于年10月1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办法》明确,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原则上应实行计时收费为主的计费方式,实行计时收费应具备电子计时设置或建立人工计时的操作程序。按小时计时收费的,从车辆进入停车场开始计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按次收费的,每次按12小时计算。
住院病人家属凭住院探视卡(或住院相关凭证),对同一辆车多次出入实行优惠;各市州可选择部分停车设医院,开展就诊者凭当日就诊凭证或住院患者凭当日出院结账凭证免费停车试点。
对进入机场停车场的车辆,实行计时收费的1小时内最高收费标准8元,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按低于5元的标准收取。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不得超过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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