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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

来源:医疗车辆 时间:2022/6/3

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年第21号)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求,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县防控需要,目前我县已启动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寿宁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发放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寿宁的抗疫医疗物资类、民生物资类、工业生产资料类、农业生产物资及农产品供应等重要应急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物资在辖区内各交通服务点通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相关企业根据运输物资类别向我县对应的卫健、发改、工信、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申请,严格落实点对点装卸货。

2.审核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天8:00-17:30,办公地点统一设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鳌阳镇解放街号),相关职能部门原则上2个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核发《通行证》。

3.司乘人员在收到《通行证》后由申请人自行按A4纸标准打印,经过服务点时主动出示。

4.每辆货车的司乘人员不得超过3人。

5.本县货车司乘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出县,每日向发证部门上传健康码、行程码情况,平时严格落实戴口罩、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6.本县货车司乘人员原则上不得到上海、吉林等重点地区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及出现阳性病例的城市运输抗疫医疗物资类、民生物资类、工业生产资料类、农业生产物资及农产品等货物。

7.县外货车司乘人员入寿后按规定货车到达卸货地点卸货后马上原路返回,不得下车,不得逗留,不与他人直接接触,车货需消杀。车门封条在离开寿宁前不得撕开损毁,如果发现撕开损毁的,一律集中隔离14天。县外货车司乘人员离开寿宁时,有《通行证》的直接放行,无《通行证》的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出县。

寿宁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电话保障抗疫医疗物资类通行证由寿宁县卫健局负责审核发放联系人:江女士联系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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