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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支持民营资本通过基础设施REITs等

来源:医疗车辆 时间:2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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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委室局,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推动经济又稳又快发展的行动方案》已经区党工委年第4次会议(十二届区委第81次常委会会议、年第3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推动经济又稳又快发展的行动方案

今年是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起步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全面贯彻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系统部署了年全区经济工作,强调全力以赴推动经济又稳又快发展,切实抓好八项重点任务。一季度是全年经济的风向标,开年经济形势对社会预期、市场信心乃至全年经济走势具有重要影响,必须一着不让抓好开年经济工作,切实担负起“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重大责任,更好扛起“东园西区”的责任担当。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方案》《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苏州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助企暖企兴企行动

(一)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对购置日期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二)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力争全年新增上市公司8家。充分发挥区上市公司协会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融资优惠力度、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推出特色减费让利等举措。鼓励银行机构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发放更多信用贷款。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小微贷”“苏农贷”“信保贷”等产品,满足差异化金融需求。

(三)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实施支持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落实更新改造设备优化政策,支持辖内各银行以优惠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四)减轻企业收费负担。强化水电气生产要素保障,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持续加大水电气领域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力度。延续执行水资源费优惠政策至年12月31日,对水资源费按标准的94.6%征收,合法的自备水源取用水户以及供水公司代收水资源费的自来水用户免申即享。持续加大水电气领域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力度。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限制或拒绝。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下调20%。

(五)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工作。持续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全面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推动企业经营发展整体好转。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区企业服务一张网,构建“2+2+X”的企业服务体系,满足区内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企服中心和企服公司作用,推动公益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建设企业服务智库,汇聚区内综合类和专业类公共服务平台,赋能区内企业发展。同时,加强各类惠企政策的宣传,协助企业充分享受各项政策红利。

二、援企稳岗扩岗行动

??(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实施社保降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具体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率政策,缴费比例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根据待遇清单规定,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经批准后阶段性适当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

(七)支持企业稳岗扩岗。落实我区稳岗增产八条政策措施,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有序运行。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及时掌握员工返岗情况,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提供针对性服务。多渠道发布岗位信息,高频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快布局“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发挥零工市场作用,提供可及性更高的均等化就业服务,年实现新增就业人。深入实施“高新匠领”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以上。巩固现有公益性岗位规模,持续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鼓励企业推行弹性休假,按规定足额支付职工正常薪酬和加班工资。开展“码上沟通薪酬无忧”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采用“一企一策”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化解劳动用工领域矛盾纠纷。强化跨地区人力资源交流协作机制,支持各地更大力度走出去、引进来,深化与劳务输出地的人力资源合作。

(八)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工会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环境,建设“务工人员之家”,扩大“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等公益站点覆盖范围。

(九)大力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对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来我区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求职面试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江浙沪皖地区高校元/人,其他地区高校元/人。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以上青年人才发放最高5万元的生活补贴。持续推进人才乐居工程,示范打造国际青年创新社区等高品质人才公寓,升级一批高标准集宿区,年新增投用青年人才公寓余套,用好青年人才驿站,充分发挥“苏新乐居2.0”平台作用,让每一位来区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年新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团队)85项以上、高技能人才0名以上。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来区创业,开展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工作,推选一批拉动就业强、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的项目补贴和3年不超过10万元的租金补贴。

??三、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

(十)促进消费扩容升级。继续推进“高新欢乐购”、夜间经济、“双十二购物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加大汽车大宗交易、加油站、商场零售促销力度。抢抓节假日契机,通过开展定向优惠、买送优惠、数币让利等促销手段,有力推动全区汽车销售。支持住房改善消费,积极参加苏州“云上房展”,线上线下联动促进住房消费。组织企业参加省苏新消费销售竞赛季活动和“寻味苏州”餐饮促消费活动。支持各地开展早餐进商务楼宇、早餐摊位集中配送等工作。

(十一)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促消费。加大数字人民币支付使用覆盖范围,拓展数字人民币在区内各大旅游景区门票、内部消费等场景加快应用,进一步推动数字人民币支付覆盖面。依托龙湖、绿宝、美罗、泉屋、永旺、开市客等大型商超,进一步扩大消费集聚商圈布设,通过数字人民币红包等发放消费券,开展系列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活动,更好发挥数字人民币精准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积极作用。

(十二)全面激活文旅市场。开展苏州高新区文体旅消费季系列活动,激发文旅消费活力。支持举办音乐节、直播季、数字文化节、非遗体验季等各类文旅消费促进活动。鼓励申报苏州市文旅消费优秀活动,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鼓励支持各地发展夜间经济,对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建设运营主体分别给予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做好国际旅游推广,组织本地文旅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围绕大阳山、树山、浒光运河等推动山水文旅产品提档升级,鼓励企业融入餐饮、演出、游戏、互动等更多旅游沉浸式内容,打造浒光运河水上运动长廊、西京湾水上运动体验中心、沿太湖文旅精品体验线路文旅新体验。继续实施%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年3月31日。

四、扩大有效投资行动

(十三)开展全球招商引资活动。紧抓开放创新机遇,发力境外境内,全力招引百亿级重大项目1个以上、50亿以上项目3个、10亿以上项目30个。海外招商方面,设立境外招商中心,创新境外招商形式,组团赴新加坡、日本、欧美等开展境外招商活动30批次左右。依托区内日资企业突破家的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擦亮长三角“第一日资高地”金字招牌。国内招商方面,发挥各地协同创新中心作用,积极集聚资源要素,找资源、找技术、找人才,服务全区发展战略。计划全年举办国内、国外综合招商活动各12场、各类行业峰会15场,专题招商活动多场。

(十四)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会商机制,推动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开工,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滚动推进“四个一批”项目,加快推进中建国际、兆威机电、中检、中软等一批在建项目,百胜动力、科伦特、华能热电、中科科仪等一批新建项目,美阅新能源、汉拿科锐动、苏州赛晶、中日智能智造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超前谋划苏锡太湖通道、轨交9号线、12号线等一批大项目大工程,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强化项目全周期、全链条服务,坚持实施月调度季推进工作制度,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定期梳理跟踪督办,推动36个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一季度按期开工建设,其中省重大4个、市重点9个,实现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工业投资两位数增长。对当年新开工的投资总额50亿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项目和10亿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项目,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予以正向激励,鼓励各板块加大项目招引、推进力度。

(十五)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发展。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支持民间投资更多进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养老、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支持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纳入各级重大项目清单的民间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支持民营资本通过基础设施REITs等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

(十六)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快推进房屋征收搬迁货币化安置,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根据国家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经综合研判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预售时间节点提前30日。

(十七)用好各类投融资政策和工具。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撬动作用,抓住国家项目投资政策窗口期,进一步挖潜重大项目源,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动态完善区级重大项目储备库,推动符合条件的成熟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基础设施REITs等政策和工具,着力破解项目要素制约,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五、力促外贸外资稳中提质行动

(十八)发挥稳外贸政策综合效应。建立外贸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强化重点企业支撑带动作用。在疫情防控、用能、用工、物流、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全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和交付履约,促进重点企业稳定发展。加大龙头企业“一企一策”外贸支持力度,对潜在产生增量的外贸企业在扩大进口、稳定出口、市场开拓、订单争取、产能扩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定向支持。加快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综保区“五大中心”等建设,创造新的贸易增长点,挖掘外贸新增量。紧抓RCEP机遇,运用中欧班列、东南亚卡航等项目,创新国际陆路跨境物流模式,发挥国际物流通道对产业和贸易的促进作用,打造区域新的外贸服务品牌和竞争优势。

(十九)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探索实施“招商合伙人”计划,依托三井住友银行、戴德梁行、CBRE、仲量联行等知名中介,进一步加大新项目源的拓展。加强存量企业服务,鼓励外企运用留存利润再投资、外资企业两端拓展,设立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机构,加快产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引导存量企业开展上下游产业链条整合,通过利用自身品牌、自有厂房载体等资源引入配套企业。充分利用省、市外资总部专项支持政策,强化对跨国公司总部项目的针对性招引和培育工作,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三链融合”。瞄准世界强企业、央企、大型民营企业,全力推进重点在谈项目尽快落地,力争全年完成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0%,实现招商引资数量、体量和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十)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加强对国家级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层面资源要素保障。强化大中外资项目服务推进,提高项目实际落地成功率。争取更多外资项目入选省、市级重点外资项目库,加强对项目全周期、全流程服务,加大要素和服务保障支持,推动加快建设、投产达效。落实苏州市《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中“设备投入”综合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进行奖补。

六、产业创新提升行动

(二十一)加快培育壮大产业创新集群。加强“2+5”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光子、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软件和集成电路、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创新集群。

光子产业创新集群在国内率先成立太湖光子中心,聚焦高性能光传感等细分领域,加快2平方公里太湖光子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争取全国重点实验室落户,加速化合物半导体、光电芯片封装测试两大平台建设,争创光子产业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光子技术原始创新先导区。

医疗器械产业创新集群围绕体外诊断等重点领域,加快招引高能级项目,全力支持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推进国家药监局智能化医疗器械重点实验室建设,建好省高端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中心,大力发展数字医疗、远程医疗,全年新增上市企业2家、集聚企业超过家,打造医疗器械产业新地标。

集成电路产业创新集群发挥新能源汽车MCU芯片等领域示范带动效应,打造新能源汽车芯片产业创新集群;围绕硅谷数模、昇显微的高速接口芯片、高清显示驱动芯片,建设芯片评测与适配验证中心,打造高速接口、高清显示芯片产业创新集群,年新增集成电路集群高端项目60个,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家,营收规模达亿元,集聚企业超家,打造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新高地。

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创新集群依托中国移动云能力中心、中科院地理所等院所企业,聚焦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头雁”企业,形成一批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品牌,深入推进省级区块链技术创新与应用试验区和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应用先导区和国家级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全年力争培育省市“头雁”企业和数字经济示范企业超10家,新增高质量科技项目90个。

绿色低碳产业创新集群依托清华大学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阿特斯、固德威等院所企业,聚焦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建筑及绿色服务等领域,大力推进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力争到年,产业营收规模亿元,建设成全国绿色低碳产业先导区。

(二十二)培育产业创新生态。扎实落实“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瞪羚-独角兽-上市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力争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家、瞪羚企业80家、独角兽培育企业22家。积极引导区域内中小科技型企业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当年认定的省民营科技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于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科技型企业享受市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龙头型科技企业为主牵头创办科技孵化器,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产业、新服务、新业态。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深入挖掘和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企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积极评选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力争至年储备库企业不低于家。

(二十三)促进主导产业提质增效。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全面升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两大千亿级主导产业,不断增强产业发展能级,力争到年,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营收分别达0亿元、1亿元。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转型升级,引导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快新技术应用场景落地,完成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覆盖。新增25家以上市级以上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努力建设“灯塔工厂”。

七、做优政府服务强化要素保障行动

(二十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聚焦政务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竞争、监管执法等领域,推出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区域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提升。优化升级“一网通办”平台,将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按准营准办、投资审批、社会保障等25个主题进行分类,实现办事“一键直达”。

扩大一件事覆盖面,接入企业开办、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12件涉企一件事服务,实现一件事“一键跳转”、全程网办。升级“一业一证”线上功能,推出本地特色的涉企“一业一证”套餐,推广“两个免于提交”,年内实现97%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积极打造高新区城市生活服务总入口,整合优质服务资源,对外提供统一的便捷服务。加快推进高新区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深化数字协同创新。

(二十五)保障优质产业项目用地。坚持要素保障“赶早抓前”,依法合规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畅通土地、能耗、生态环境等资源要素绿色通道。建立重大项目联动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产业类供地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服务要求。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持续推进产业用地“双百行动”,加大低效企业腾退转型力度,确保全年腾退盘活土地0亩。

(二十六)加强能源电力保供。多措并举增加电力、天然气等资源供应,确保高峰季能源供应安全有序。贯彻落实《苏州高新区进一步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全年新增光伏并网容量30兆瓦以上,推进能源绿色高效利用。支持华能苏州燃机创新示范项目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提高能源保供能力。

(二十七)大力引才聚才留才。全面升级优化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教育、医疗政策和服务,大力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丰富完善“1+2+X”高品质人才社区布局,加快南大国际人才街区等特色点位建设。成立苏高新人才服务中心,上线苏高新人才服务平台,开设人才生活频道,推动构建一“中心”一“平台”一“频道”人才服务体系,着力提高人才服务水平,以一流服务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八、三大功能片区领跑行动

(二十八)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真抓实干、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强化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鼓励引导支持各功能片区打造增长极、勇当领跑者,为全区稳增长勇挑大梁、多做贡献。全面深化狮山商务创新、浒墅关先进制造、太湖科学城三大功能片区建设。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谋划太湖科学城发展,着力提升太湖科学城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和成果转化能力,打造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环太湖科创圈、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年底。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服务指南,加强宣传解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以快速有力的实际行动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发展,释放稳增长促发展的积极信号和信心。区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健全政策实施评估机制,推动解决存在问题。

来源:苏州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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