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税费种类十八种: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船舶吨税。
七种费:
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障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两种基金: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水利防洪基金。
各税种申报期限
增值税纳税: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3、5、10、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核实;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纳税,自下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
纳税期为月、季;申报期和缴费期为月后15日、季后15日;年度汇款申报期和缴费期为年终5个月。
个人所得税:
对于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月,简单征收期限为季和半年;申报期和缴费期限为月后10日、季后10日和半年后10日;扣缴义务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月。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应纳税的纳税期限为年,申报期限和支付期限为年后30天;纳税人在一年内取得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的,纳税期限为次,申报期限和支付期限为7天;从境外取得收入的纳税人,纳税期限为年》。
资源税纳税:
纳税期限为月,申报缴纳期限为月后15日。根据税法,纳税期限还包括每月1日、3日、5日、10日和15日。
房产税纳税:
房地产管理部门,纳税期限为月,申报缴纳期限为月后10日;企业和其他单位的纳税期限为季后20日、5月20日、11月20日;个人纳税期限为季后20日、5月20日、11月20日和7月20日。
印花税:
印花税纳税期为次,汇总缴纳也可按月,申报缴纳期为月后10日。
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应当自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在税务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为月、季,申报后7日、季后7日。
车船使用税:
纳税期限为年初,申报缴纳期限为年初三个月,新增或查补车辆纳税期限为次。
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对于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自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自批准征用之日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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