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多地散发的形势之下,为巩固防控成果,进一步全面精准开展消毒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9月1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重点强调了消毒对于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再次警示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各项措施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01严格做好医疗机构消毒
《通知》指出,要从严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严格做好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的消毒。针对飞机、铁路、客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则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日常预防性消毒。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如超市、商场、宾馆以及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要充分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加大高频接触部位消毒的频次。农村地区要提前制定消毒预案,充分做好消毒全流程、全链条和各环节的衔接。在国际疫情的严峻形势下,对进口货物要严格检疫消毒,特别是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测和外包装预防性消毒,防范风险隐患。
02科学开展消毒工作
《通知》指出,消毒作为“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消毒工作重要性和关键性的认识。不因事“小”而不为,做好消毒工作事关防疫整体举措落实,事关疫情防控效果。
《通知》提到,各地要严格落实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人员“四方责任”。各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本行业做好消毒工作的落实;各行业、各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毒工作;消毒服务企业要具备符合规定的消毒与灭菌设备,购置和使用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消毒产品,要具有能对消毒效果进行检测的人员和条件,建立自检制度,确保消毒服务的效果和质量;消毒人员要熟悉消毒剂的配制、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维护等,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及科学的消毒剂量进行消毒操作。
03依法依规处理消毒效果评价不合格者
科学消毒,充分发挥消毒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强化对各行各业消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各行各业要加强本行业本单位消毒工作和消毒人员的管理,组织消毒人员接受消毒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此外,各地要加强对从事消毒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消毒效果评价不合格的消毒服务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医院环境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医院成为第一战场,医院防疫引发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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