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应急、住建部、各省市住建部门等
据江苏常州应急发布《常州市疫情防控年第6号通告》显示:
3月13日,常州新增3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确诊病例2和无症状感染者1为同事关系,都居住于钟楼区清云澜湾项目工地。
常州市疫情防控年第6号通告
(1-4病例轨迹)
3月13日,本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市、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启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相关人员排查、采样检测和防控管理,落实相关场所及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1:女,66岁,居住于新北区薛家镇顺园。3月12日,由儿子自驾带其从上海回常,接社区提醒通知后,到薛家镇卫生院采样,混采核酸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现已转运医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2:男,43岁,居住于钟楼区清云澜湾项目工地。为外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3月12日在常州市妇幼保健院采样,核酸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现已转运医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女,49岁,病例2姐姐,居住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新城蓝钻小区。为外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3月12日至常州市妇幼保健院采样,核酸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现已转运医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男,50岁,病例2同事,居住于钟楼区清云澜湾项目工地。为外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3月12日至常州市妇幼保健院采样,核酸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现已转运医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在常涉及的轨迹为:
钟楼区:清云澜湾项目工地、胖子排档(五星街道谭墅村委东王村11号)、在水一方洗浴中心(钟楼区常春路38号1楼)、香湾面馆(檀香湾花园4幢3号)、名轩宾馆(钟楼区后塘河路圣·巴塞耶怡美花园一期)、怡美浴室(钟楼区怡美花园21-号2楼)、沙县小吃(檀香湾花园4-7)、工地旁边小超市(檀香湾北门商铺)、面馆(檀香湾北门商铺)、倍之雅奇经点穴(钟楼区怀德中路丽丰苑北侧约70米)、元康盲人推拿(钟楼区五星街道新丰村委唐家村1号)、谈钰足浴修脚(钟楼区五星街道怀德中路号)、兰州拉面店(香湾面馆隔壁)、通悦汽车养护中心(钟楼区龙江中路33号)、五星欧尚店(钟楼区勤业路号)、绿色心情生活超市(万泰国际广场檀香湾底商)、丁磊建材(檀香湾8-9商铺小区北门西侧50米)、淮南牛肉汤店(檀香湾4-8)、快递超市(炸串雪糕批发零售炒货)、小白家常菜(钟楼区西林路檀香湾西南侧约米)、梧桐苑菜市场(钟楼区梧桐苑16-17号)
天宁区:红梅街道新城蓝钻6栋
新北区:薛家镇顺园六村栋、新龙花苑综合市场(新北区新景花苑商铺1号)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3月13日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较为严峻,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管控难度较大,疫情防控更是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大意。
为进一步保障建筑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减轻建筑工地及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发展压力。此前住建部发文明确,因疫情常态化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全国多个省市跟进发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强化参建各方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住建部《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滑动
4.5 生活区管理
4.5.1 生活区距离工地较远的项目,尽量做到生活区到施工区封闭管理,鼓励安排专车接送人员上下班。合理安排生活区的出入口,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
4.5.2 宿舍原则上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期通风及消毒。每间宿舍居住人员宜按人均不小于2m2确定,尽量减少聚集,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
4.5.3 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
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食堂就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的安全措施,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及消毒,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5 应急管理
5.1 建立应急机制
项目部要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机制,按照项目所在地分区分级标准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5.2 应急处置措施
5.2.1 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 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3 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5.2.4 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 监督管理
6.1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6.2 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 附则
7.1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7.2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细化当地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具体措施,支持企业依法享受优惠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全国31省市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工程计价调整政策汇总01湖北湖北省住建厅发布《湖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调整的通知》。本通知自年12月1日起执行,明确:
一、本通知中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指疫情防控由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正常的施工生产和生活已基本恢复后的时期。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包含的内容
1.防控物资费:口罩、酒精、测温枪、红外体温探测仪、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喷壶、电动喷雾器、水银温度计、防疫标语、宣传牌、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垃圾桶)等(不包含核酸检测费)。
2.防控人员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专职消杀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不包括已经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中的人员费。
3.防控增加的临时设施费:主要为现场设置的隔离棚、隔离围栏、隔离用集装箱、扩建的工人宿舍等。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计取标准及办法
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在总价措施费中增列。
能计算出工日数的工程按5元/工日计算;不能计算出工日数的工程可参考按人工费的3.88%计算。
四、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导致人工和机械设备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后由发包方承担。
五、因疫情防控导致工地停工、不能开工或无法全面开工致使工期延误的,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合理顺延工期,引发的费用损失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合理分担,且免除因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六、发包人要求赶工的,发承包双方应根据认可的赶工方案或措施确认赶工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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